活动首页  活动简介 参与方式 奖项设置 评选方式 作品展示  主办:武汉市文明办、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城管局、共青团武汉市委、武汉晨报社、现代少年报社

为进一步做好“城管革命进校园”工作,发挥中小学生参与“城管革命”的作用,营造“城管革命人人关注、城市文明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团市委、武汉晨报社、现代少年报社联合在全市百万中小学生中开展助推城管革命有奖征文活动。本本次活动以“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为主题,通过有奖征文激发中小学生对城市的热爱和对城市管理的关注与思考,从小树立“文明无小事、文明行为从我做起”的主人翁意识。[详细]

高中组

城管与市民,城市文明伴我行

作者:付刘芬  单位:武汉市旅游学校  指导老师:无  辖区:江汉区


一个国家,要有管理者才能全民万众一心,齐心协力;一个城市,要有管理者才能共同进步,构建出和谐的文明城市。但做一个好管理者很难;做一个受人尊敬,受人爱戴的管理者更难;做一个完美、有效的管理者更是难上加难。那么城管,到底是不是一个好的管理者呢?到底是咱们城市的守护者、还是咱们城市的破坏者呢?其实现在关于城管的骂声比比皆是,说城管是披着制服的狼?其实不然!每个事物都有他的双面性。一个城市,要有管理者,才会使我们武汉建设成为文明城市,和谐社会!
     其实,说城管的不足之处还是有理可寻的,就拿我在报子上看到的两则新来说。看了让人觉得很不是滋味,一则是《京华时报》的报道:5月15日,北京通州一城管与摆摊女子发生冲突。目击者称,在冲突中摆摊女子的9岁女儿看到妈妈被撸住脖子后拖倒在地,哭着对城管说:“叔叔,求你别掐死我妈妈。”之后,小女孩在冲突中受伤并吐血,目击者称女孩是“被城管打了头”,城管表示可能是“意外受伤”。
     另一则是5月20日《武汉晚报》的新闻:30岁的杜涛,是武汉唯一一个由大学老师改行当城管的人。华科大毕业后,当了5年华科大文华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老师,离开高校前是学生管理科科长。2009年5月,他参加全省公务员招考,去年底成为洪山区城管执法局梨园街中队的队员。报道中称这位由大学教师转行来的城管队员,执法像给学生做工作,后来,洪山区城管局新招进来70名城管协管员,杜涛重返讲台,不过这次,他讲的题目是《怎样当一名城管》。

城管执法,与小商小贩发生冲突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事件发生后来自官方的消息大都是城管文明执法,商贩“暴力抗法”,而来自民间及公众的舆论无一例外的对商贩寄于同情,提起城管,人们往往就想到了欺负小商小贩,前不久重庆商报报道《一个城管辛酸日记》的帖子。作者在帖子中记录了自己当城管遇到的辛酸事。他曾经因阻止老婆婆巷道摆摊,被老婆婆抓破脖子;因阻止一名40多岁的男子摆摊,被该男子骂冷血,还被报复;也因对小贩手下留情而被上级处罚。他称,工作压力很大,很渴望得到市民和小贩的理解。尽管日记中诉说了一个城管队员很多的“辛酸和委屈”,但却很少得到人们的同情和支持,相反,不少人还认为是故意作秀,甚至还对其进行了讽刺和挖苦。

城管和小商小贩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不知道让多少城市为之头疼,来自官方和民间的主意不少,但似乎都不是医治这一矛盾的良方,南方某城市的城管部门也为城管队伍与商贩之间经常发生冲突大伤脑筋,还制定出了所谓城管队员要学会“跑”,合肥还把招聘城管队员的学历提高到本科以上,应该说,政府也是在想方设法来“统一”这对矛盾,但收效都不怎么样。城管队员在人们的心目中的形象并没有多大改变。
     从以往的报道中我们也看到,城管是城市的管理者,和小商贩既无前世之冤也无今日之仇。城管的工作是为了给居民一个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小商小贩乱摆摊点无非多挣几块养家糊口钱,也为居民提供方便,从这个意义上说都是为城市居民服务。实际上,城管队员也确有很多辛酸和委屈,还不止常常遭遇“暴力”。
     所以我认为我们不能吧矛头完全指在城管身上,我看见的城管好的多,只有极少的坏的是因为上了电视,才恶名远扬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所以市民对城管的印象就是“坏”,这个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正的

 其实,市民自己也有责任,你要不随处买那些占地经营小商贩的东西,或者晚上不要光顾那些占道经营的大排档,他们自然没有生意了。
     当然,我们知道购买有些小商贩的货物又便宜又方便,但是城市卫生不好的时候,市民的眼睛就会盯着政府看,却没有认识到自己平时的行为也是一种间接破坏环境的行径。
这个社会,只有真正的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相体谅,互相理解,才能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现在我们社会上所需要的不正是这些吗?
       因此,我在这里采纳 “季候风”他 的建议,借花献佛给城管部门提不成熟的三个建议:
       一是设立相应的城管执法监督机制。正因为城管的权力范围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没有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权力的扩大势必使执法者客观上极易产生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会滋生特权思想,加上一些城管人员素质较低,就使得某些“冲突”成为必然。

  二是加大相应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由于群众对城管人员和自己的权、责、利都不明确,误解城管人员的现象也就不可避免。因此,用法律法规规范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城管人员的素质,加大相应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普遍了解城管执法部门的权力职责及自己所具有的权利,就成为目前解决“冲突”的当务之急。但是,由于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要求每一个城管人员熟知处些法律法规已非易事,何况普通百姓。为解决这一问题,就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具体规范城管部门行政执法程式和监督程式的法律法规。
      三是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时,要多部门协作,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疏堵结合。国务院法制办一位负责人举例说,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被取谛后,如果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合法的经营用地,执法活动就能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政府有责任利用调节等职能,通过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等方式,来解决弱势群体问题,而解决弱势群体(乃至更多问题)的基石,则是制度、法律的保障,这才是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让我们和城管一起努力,总有一天,城管会是我们心中的英雄,不再是小孩子惧怕的大灰狼了!让我们大地开满城管精神之花,处处洋溢着城管与市民的灿烂笑脸吧~!

                                     武汉市旅游学校1017班付刘芬
                                                                                     

参与方式

1、征文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2、征文内容和形式:
  全市中小学生以自己和家人以及亲友、同学在参与城管革命实践中,针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乱吐乱扔乱穿马路等十乱行为的通告、武汉市民文明公约、武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四倡五治”、“六个文明有礼”(以上内容详见《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行为规范读本》)等内容。写出自己的所作所为、所见所闻、所感所悟。散文、杂文、记叙文、议论文、调研报告、社会实践体会等等,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1200字为宜。
 征文稿件必须注明学生姓名、性别、所在区、学校名称、年级、班级、指导老师姓名。
3、征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征文投稿采取电子版形式,地址为: 武汉文明网(hbwh.wenming.cn)。

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分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另设最佳组织奖10名。获奖选手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组织奖颁发奖牌。获奖征文集结出版。

评选方式

  征文选登:11月初至11月底,《武汉晨报》、《现代少年报》每周刊发专版选登部分优秀征文。本专栏将登载全部学生征文。
  网上投票:征文登载本专题后,即可在相应文章后“评星”,给你喜欢的文章投票。
  初选复核:按区分拣集中,分区组织各区文明办、教育局、城管局、团区委对本区中小学生征文进行初选。初选工作由各区文明办、区教育局牵头组织。12月中旬,由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对各区初选征文进行复选审核。
  综合评定:12月下旬,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团市委、武汉晨报社、现代少年报社组织评选小组,在初选基础上,结合网上投票情况,对复选征文进行评比,选出最后获奖的优秀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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