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牵小手,文明齐步走
作者:魏佩峰 单位:武汉市长虹中学 指导老师:朱宁 辖区:洪山区
大手牵小手,文明齐步走
高二10班魏佩峰
现在社会上提的最多的就是创建文明城市,那么到底什么是文明城市呢?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呢?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创建文明城市既关系到武汉未来的发展,更关系到我们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全市各行业、各单位应按照文明城市的部署安排,做到明确责任,扎实工作;抓好整改,提高质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办好实事,造福于民这几点要求。我们每一位市民,只要你生活在武汉这片热土上,你的名字就是“武汉人”。全体市民都应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己任,树立“武汉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观念,紧紧围绕争创文明城市、建设武汉美好家园的目标,迅速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历史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活动中。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共同讲求社会公德。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具体规范,积极向英模人物和先进典型学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做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在社会上做一名好公民,在单位里做一名好员工,在学校做一名好学生,在家庭中做一名好成员。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共同爱护公共环境。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坚决制止不文明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乱贴乱画广告,不乱穿马路,不乱停放车辆,不乱建乱搭棚亭房屋,全面展示武汉人的文明形象。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公共秩序。自觉学法律、循准则、讲规范、懂规矩,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抵制“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营造社会安定有序、环境舒适优美、家庭温馨和睦、邻里团结友善的和谐家园。 为打造 “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城美”的新武汉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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