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
作者:朱健 单位:武汉市长虹中学 指导老师:刘宇 辖区:洪山区
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
高一(1)班 朱健
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以城市管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归宿点,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制,从而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作为城管执法的主体,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就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
城市管理与其他执法部门不同,天天处在与被管理人或被执法对象的矛盾之中。城市管理以文明执法的手段,妥善处理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对于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来,城市管理工作正在逐步向规范化和经常化的方向发展。但是文明执法仍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仍然受到种种阻力,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城市管理的体制及其配套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对广大市民宣传引导不够、当前的城市管理工作文明执法开展的还不够彻底。
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1、地方经济发展快了,带来的社会负面直接导致文明执法难度提高。2、观念落后和机制不健全,是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效益较差的关键所在。3、缺乏自信,是城市管理工作缺乏原动力的深层次的心理原因。
为了更好的推进城市管理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有效途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宣教并重,营造和谐执法氛围。加强宣传教育是文明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搞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目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市民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使城管执法工作真正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形成城市管理的合力。
以民为本,探索文明执法机制。构建和谐社会,对于新时期的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大城市管理工作者要坚持与时俱进、以民为本,自觉地把和谐社会的理念贯穿于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实践中,才能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以法为准,奠定文明执法基础。强化素质,实现文明执法保障。市管理的执法范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执法对象和执法环境也越来越复杂,这就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一支文明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构建和谐城市环境的保障。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政府为保证城市各项功能高效运转及各项活动有序进行采取的必要的调控行为,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建设现代文明城市不可缺少的要素。作为城市管理部门,要大力增强城管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意识。文明执法意思也是一种民本意识,把亲民、爱民、为民思想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队员的道德观念教育,从而树立城管为公,执法为民理念,打造和谐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