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城管执法
作者:张玉洁 单位: 武汉市江汉区第十二初级中学 指导老师:李燕 辖区:江汉区
改善城管执法
——塑造人民心目中的“文明维护者”
“城管”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尤其是近几年,“城管”以前对我们人民来说是文明的、神圣的,是维护治安的执法者。不过,随着时过境迁,现在的“城管”的光辉形象在人民心中已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厌恶,可憎,能躲着就尽量躲着,最好不见。可想而知,“城管”对人民来说代表的是一个不可靠近,最好远离的危险任务。
2010年12月18日,刚从农垦医院出来的市民吴昌刚,看见前方有几个城管人员将一个背有小孩的地摊妇女拖在地上殴打。看到这一现象,吴昌刚拿出手机来拍摄当时的场面。一名城管人员看见后,立即上去抢夺手机,并且出手打了他。随后,其中一名人员自称是民警,说要将吴昌刚“抓”去派出所。这位自称是派出所的民警将吴昌刚抓到车上,围绕派出所逛了一圈,然后将其拉下车,丢在路边。21日,吴昌刚去执法局反映这一遭遇,正巧遇到了18日“执法”的一名城管,这名城管质问他:“你说我打你,你有证据吗?”随后,派出所回应没有民警协助城管执法。目前,针对此事,派出所已立案调查中。由调查得知,吴昌刚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上衣被撕破,城管抢走了他的手机储存卡。城管人员中并没有一个人是民警。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城管”?不敢相信。地摊妇女在那儿摆地摊是她的不对,可是城管难道不能好好的说,必须动手打人吗?况且那个妇女还带着孩子呀!看见有人拍摄,立即上去抢夺手机并将其殴打,抢夺他人的东西和殴打对方是你们该做的吗?还自称是“民警”,这是你们心虚的表现吗?自己做错了事不说还扯进无关的人,妨碍了吴昌刚的知情权,打伤了吴昌刚,民警、城管在人民的心目中是秉公执法,维护社会治安的形象,可是粗暴执法会损害这一形象。
2010年10月18日下午5时,一位在市场卖菜的妇女正在卖菜,便衣城管看见后立即要妇女将菜摊收走,妇女照做了,可是她正在收拾菜摊时,城管突然踢翻了菜摊并出口辱骂妇女,后来,互相辱骂引发了事端。最后又升级成了肢体上的冲突,围观的群众好不容易拉开了城管的执法人员。妇女说,这些城管人员已经收取了我们所交的地摊罚款,每次都是交了罚款后就不会再管了。为这件事,市场队的白队长作出回应说:“遇到不讲理的摊户,他们骂人是常有的事,而且经常有人在打骂时撕破了他们的衣服。”有人提出疑问:“城管对队员的执法要求是什么?”“吐在脸上不擦,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哈哈,真是可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真是世界上最大的讽刺。做错了事只会找借口来阻挡,用虚伪的话来掩饰。交了罚款,还要苛刻强求,城管人员还出口打骂,妇女并没有做错什么,凭什么破口大骂。由此,可以看出城管的素质,真是不敢恭维。作为城管,不是应该维护社会治安的吗?可现在的城管改变了他的最初目的,并损害了自身的形象,由此看来,简单执法,暴力执法是不可取的。
如果真的想做到人民心目中的“文明维护者”的形象,请听取如下建议:
1、 力争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秉公执法”,真正做到真诚和公正,在人民心目中有一个好的形象。
2、 绝不把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上。
3、 以心平气和的态度去执法,遇到不讲理的摊户,更要有礼貌,更要讲道理,而不是与之争吵甚至发展到了肢体上的冲突程度。
4、 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像那些摊户,不是每次收了多少钱就不管,而是要杜绝城管只收钱,却不管小摊小贩的行为的形象,如果只是这样,只会让这些摊户一直认为交了钱就万事大吉,没有人管,为所欲为。
5、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视为主人,进而善于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每一次执法行为做到既合法又合情,这样自然就减少了摩擦,对峙,执法的权威性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
6、 对于城管来说,创造良好的环境,也为更多的人创造生活、生存的更好条件,做到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以民为本,执法为民,对待问题要具体分析,具体对待,这才是第一位的。
我理解城管人员,或许是因为他们的压力太大;或许有个人原因;或许他们遇到不讲理的人太多了,使他们认为每一个人都差不多。可是,人要学会忍耐,学会不把其他因素带进工作,学会具体看待问题。如果像我所说的这样,长期下来一定会在人民心中塑造一个美好的“文明维护者”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