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将文明好景,归去“武汉”夸
作者: 陈元昊 单位:武汉市常青第一中学 指导老师:李玲 辖区:江岸区
图将文明好景,归去“武汉”夸
武汉市常青第一中学高二(4)班 陈元昊 指导教师 李玲
叹古于怀,诗仙曾云“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此为“江城武汉”之由来。侧目近代史,润之豪赞“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武汉遂被称为“九省通衢大武汉”。在悠悠华夏五千年长河中武汉乃“楚中第一繁盛处”。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社会的变迁。大武汉的文明好景不尽人意。
今年十月,武汉推行“城管革命”期间,一位年过半百市容监督员因制止妙龄女子随地乱扔纸巾,遭来该女子叫来的数名大汉群殴,致使肋骨骨折住进医院。据湖北日报的深入报道,武汉市市容监督员在上任不到五十天的时间里,就共有十二人被恶意打伤。
随手翻了翻史书,历史上也曾有过无数次“革命”,那时的人们揭竿而起,为了反抗压迫,为了自由与解放对抗朝廷,他们是乱世佳人与英雄,可歌又可泣。可当下,市容监督员敢于监督,制止乱扔乱丢行为无疑是正义、有责任心并且提升全民素质的行为,然而那位妙龄佳人连同几位 “英雄”们却对其群殴。苍天有眼,良知与道德不得不使我对他们笔诛墨罚!武汉实在不需要这种低素质的“革命英雄”。
脑子里浮现出一张张画面:有为了“维护”街道上的洁净,索性把垃圾塞进伸手可及的花坛充当花肥的“园艺达人”;有为了在炎炎酷暑中享受清凉,干脆扯下上衣在花园乘凉,赤裸上身尽现“健硕”身躯的自信男子;甚有为了过马路更方便快捷,于是以“身轻如燕”之姿跨过马路中交通护栏的年迈老太,其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恐怕刘翔先生都欲其不吝赐教……
“花园之城”新加坡出台的的环境法有这样一些“残酷不仁”的规定:道路上车辆禁止冒出黑烟;空调餐厅禁止吸烟;不按时处理罚单会收到法院传讯;乱扔乱吐者罚金1000新币(约4892元人民币),需身着“垃圾虫”字样服饰示众半天……
“这一年恐是要接几张法院传票了。”
“交次罚金这月就喝西北风啦。”
以上想法早已深埋在新加坡市民的内心,当他们一念及“违法”,这些深入人心的潜意识便会让他们振作思绪,遵守法纪。市民习以为常以后,新加坡便就有了“花园之城”美誉。其国宝——鱼尾狮雕塑坐落在新加坡河畔,双眼含笑,毛发丰美,鳞片鲜活。游人至,拍照留恋络绎不绝。新政府每年会对其修护补色。我以为,这是“多此一举”,当地市民对城市雕塑的爱惜之深使这一雕塑不修自新,不补自全。与之相反的,咱江汉路步行街上那几只铜像,经过游客“爱不释手”的恋恋不舍,闪光灯的“咔嚓咔嚓”后。其残肢断臂,其面庞之朦胧实则是在向世界著名的断臂“维纳斯”雕塑致敬。惜哉憾哉,令人扼腕!
呜呼!经过一番思考,我以为武汉公民素质实需提高!市民素质是价值信仰、道德心理、知识能力复合而成一种人格状态。真正提高公民素质不能只做口头工作或是宣传工作,时下社会是这样一个局面:有时公民想说真话却是“刚开了头却又煞了尾”;有时“有关部门”出于多重考虑,不敢或者是不能对此大做文章。依我拙见,武汉政府可以适当效仿新加坡政府关于对待公民素质问题方面的政策方案,加大奖罚力度。从严治理,从重处罚。“城管革命”,既是一段过程,又是一个归宿,这需要公民配合,但更需要政府的发力。赏,可激励,罚,能威慑,何乐而不为?
武汉本土著名女作家池莉是这样爱她的武汉:“我爱武汉,以及她的瑕疵。”小辈未可同日而语,只能借鉴其语:
我爱武汉,以及,衷心地希望尽快揩去她的瑕疵。
当摧枯拉朽的“城管革命”风暴在武汉刮出蓝天碧水之际,吾辈切盼接踵而至的游客“图将文明好景,归去武汉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