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 架 事 件
作者:孔晴云 单位:钢城九小 指导老师:龚春珍 辖区:江岸区
吵 架 事 件
星期二,由于妈妈上中班,晚上没有人给我弄饭吃,所以星期二奶奶来接我。
走过一条小马路,你就会发现前面的不过处有一条人行过道上,正有一位中年妇女和几位城管的叔叔在争论不休。
那一位伯伯说:“我怎么知道我的三轮车到这儿来了呢,我明明把三轮车停在那个大树的旁边。不知道是谁把三轮车停在这儿的。”
城管叔叔说:“可是这位大姐,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呀!你把摊子摆在人行过道上,是犯法的呀!”
伯伯争论道:“可是我也是每天靠卖豆腐脑来挣钱的呀,我的家中还有两个孩子要等着我挣钱给他们上学呢,我也是迫不得以呀!”
城管叔叔也不甘示弱,这样,这位大姐我给你三次机会,如果第一次你在这里摆摊,我就原谅你,只罚20元钱,如果第二次,你还在这里摆摊,我就把你的东西没收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我再把东西还给你,如果东西还给你了,可你还是继续摆摊子的话,我将把你的东西全部都没收,不再还你。
那一位伯伯扭不过那几位城管叔叔,于是那位伯伯拿出挂在胸前的那一个包包,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由20张纸币组成的20元钱,我从那一位伯伯的言行中,我知道了她是一位母亲。
城管叔叔发话了:“来,请你在这张表上签个名,我跟你说:我们刚刚谈话的过程,我们都已经录了下来。”我朝那一名城管叔叔手中望去,果然看见了一个录像机。
我想对那一位伯伯说:“伯伯,我能理解一个当母亲的心情,我也知道您的钱来之不易,是由您的汗水、辛苦、时间和精力换来的,可是您勿必要支持一个城管叔叔的工作”。
我想对那几名城管叔叔说:“叔叔,谢谢你为我们武汉城管很尽责任,多亏有了你,要不然,我们武汉也不会很文明,你为了管好整个城市的纪律,把你的青春、精力和时间都陪进去了。”